一、主動詞一致的兩個考量參考
英文中主詞有第一、二、三人稱及單、複數的區別,動詞雖沒有類似區別,卻得隨主詞的人稱或數做字形變化,這就是主動詞的一致(subject-verb agreement)。
感覺起來,一般人對主動詞一致的重視程度似乎明顯不及時態或假設語氣等。然而,無論是考試或書寫,主動詞一致出錯的頻率可能要多過假設語氣或時態這些公認的文法難題。我們之所以對主動詞一致相對輕忽,是因為這種錯誤主要是誤選動詞並不顯眼(例如該選is卻選are),不像其它方面的文法錯誤那麼引人注意。另外,由於主動詞一致牽涉較廣,認定上也不免有些見仁見智,因此幾乎每本文法書對於這個主題都有不同的取捨和角度,故也難免疏漏。當然,這裡的探討或許也不完整。歸根究底地說,關於主動詞一致,理出其用法的基本精神和邏輯才是務實可行的方向。